我最愛...我的最愛......應該是讓我感到最沉重的負擔吧!是家人或是男友!為了他們,我願意犯下一種名為:放棄自我的罪!!!
我的最愛,常常會讓我忘了自己的重要性,僅管如此,但我仍是無法放下對他們的愛!仍然願意為了他們犯罪!
我的罪名是:遺忘自我!這個罪名讓我又愛又恨,但我知道他們是我的家人,這些是值得的!!
而也因為如此,我又犯下了另一種罪,罪名為逃避!
我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去逃避我自己的感情,我覺得現在的自己所背負的罪名已很重,無力再去承擔另一個最愛對我所造成更重的罪!!
讓我的罪愛V.S最愛的對象侷限於我的家人!!!
儘管他們一次又一次深深地刺傷了我,使我決定離開家中,但我仍然是願意扛著這沉重的罪名!為了最愛付出一切!!
我願意包容他們許許多多不合理的要求,也願意為了他們奉獻我自己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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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忘了自己 別忘了身邊不是最愛的愛
呵~ 你說到重點了 我常常忘記自己= ="
人 這輩子就只有家人不能選擇 有緣份才會變成家人 除了愛家人 也要多愛自己
呵呵~ 對啊! 沒辦法選擇家人 所以要好好珍惜嘍! 愛自己唷! 這個我得來研究研究XD
聽這種語氣 週末是要殺回屏東了 為家人多做一點是應該 不過不要太虐待自己ㄚ
哈 應該不會 因為大家都叫我要愛自己啊XD 所以我要為了我自己努力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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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護家人重要,但是愛護自己更重要,不要累壞自己嘍~
好的,謝謝^^
多愛自己一點! 小心自己的身體~
好的,謝謝你們的關心^^
適度的犧牲是一種收穫 但過度的放棄自我可是一種罪過喲!! 對自己好一點吧~
呵~ 我會試著學習調整的^^
愛別人就要先愛自己
嗯,這句話說的沒錯@@
多愛自己一點
好的,謝謝^^
不管啦~誰都不是重點~重點是要....多愛我啦..哈哈~來亂的~ 本來我也誤解妳要殺殺殺回家唷~那妳肯定瘋啦~^_^把那車費拿來修電腦還有剩... 重點是..做到為人子女該當的就好..不合理的該說不還是該說...但要婉轉點..免傷合氣...
呵~ 不用回去啦! 事情都在電話與電腦中的搖控中解決了@@" 只是我媽會三步五十把電腦搞壞Orz...
依我看~先幫你媽做GHOST並叫你媽養成習慣資料存到別的地方~ 再叫你哥定時回復 剩下的就不關你的事了.(硬體壞了再說)
我哥會Ghost啊! 我反而不會XD 因為@@我到目前為止還沒必要做Ghost^^" 硬體壞了我更討厭= =" 我不喜歡拆主機Orz...
套一句某廣告的話, 對自己好一點! 雲雲要加油唷!
好的,謝謝 你也要加油唷^_^